E2.2.2.3.1 理化检验仪器
理化检验仪器要求见表E-3。
表E-3 焊接钢管理化检验仪器
许可级别
理化检验装置
A
化学成分分析仪器,材料试验机,冲击试验机,落锤试验机,金相显微镜,硬度计
B
化学成分分析仪器,材料试验机。
E2.2.2.2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拆卷和矫平设备、铣边设备、成型机、焊接设备、平头设备、喷码设备。
第六十七条 GC1 级管道的单面对接焊接接头,设计温度低于或者等于-20℃的管道,淬硬倾向圈套的合金钢管道,不锈钢以及有色金属管道应当采用弧焊进行根部焊道焊接,且表面不得有电弧擦伤。
第六十八条 钛材焊接前和焊接过程中应当防止坡口污染。焊缝每焊完一道均应当进行表面颜色检验,表面颜色不合格者应当立即除去,重新焊接。表面颜色检验可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第六十九条 焊接接头焊完后,应当在焊接接头附近做焊工标记。对无法直接在管道受压元件上作焊工标记的,可以采用管道轴测图上标注焊工代号的方法代替。
第七十三条 需要地现场制作的管道元件,应当按照本规程和 GB/T20801 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工制作、焊接、热处理、检验和试验。
第七十四条 管道元件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 GB/T20801 的规定进行材质复检、阀门试验、无损检测或者其他的产品性能复难,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第七十五条 夹套管的内管必须使用无缝钢管,内管管件应当使用无缝或者压制对焊管件,不得使用斜接弯头。当内管有环向焊接接头时,该焊接接头应当经 射线检测合格,并且经耐压合格后方可封入夹套。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咨询的济南群峰于2025/4/5 10:51:08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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